臺大自費生飢餓呼聲:要求配米、貸金及照立委例子開放省外匯兌

1949-02-18

民國38年2月18日/公論報 3版

臺大自費生飢餓呼聲:要求配米、貸金及照立委例子開放省外滙兌

 

 【本報訊】國立臺灣大學寒假自費生已大部分□□滙兌和領不到戶頭米,他們於昨(十七)日發出飢餓的呼聲,要求學校當局解決當前的難關,使他們可以繼續求學。他們要求配給米,貸金,以及按照立法院委員的例子可由省外滙兌接濟。其宣言全文如下:

 「我們是流浪的一群,為得是求學而不是逃難,曾在萬分困苦裏掙扎,除非是飢寒不可開交之際,我們還是緘默而沉靜地和環境奮鬥。可是有這麼一天,我們不得不喊出呼聲,想博得校長教授和公費同學社會人士同情,來給我們聲援,領導我們走出飢餓的深坑,走向生活的境界。

 我們本□求學的勇氣來求學的,並沒有甚麼求學資本,在臺幣滙率日日高升的情況下,求學機會已是千鈞一髮了。那裡經得起停□這當頭棒喝,家在他鄉,學校又不是職業機關,我們又沒有金條,先生們,我們從那里能得到鈔票呢?再即米價也是天天「俏市」,難道沒有米,我們就吃肉過活嗎?不錯,我們很幸福已經有了戶口拋售米,但是,你相信嗎?三個月只買到二十七斤。到底這九十天裡一天我們應該吃幾粒米呢?就說我們自費來求學吧!個人是國家裏的一份子,總算是為了國家來求學。

 所以,我們也為國家而提出我們的合理要求:

 (一)我們不要什麼空頭的戶口米,我們請求配給每月足額的食米,這該沒有什麼過分要求吧!在外省如浙大、中大、廈大、及上海許多公私立的大學,還不是配過米嗎?臺大到底為什麼沒有,先生們不該有配米嗎?

 (二)要求開通外省滙兌,並且滙率要和立法委員先生一樣,金圓對臺幣是一比一百元,這沒有什麼稀奇,這是公道,立法委員從前那個不是學生?而且他們現在是生產者,我們是消費者,我們要家裡滙款來應該要一比二百才對,縱使我們把這公道的苦衷和立法委員先生們談起,他們該不會不同情吧!

 不怪我們牢騷霸!再說我們宿舍裡連「三月廿七斤」的拋售米也給「拋」了,而且又停滙了,所以有「斷炊」之「韵事」。許多同學紛紛請求擔保,膳團負責人發表倉庫里的米,煤和菜費只能維持七天了,非常悲切地向同學們說:「這個家難當,請各位想辦法吧!」

 我們萬不得已要求校方向借米救飢,-在配給米還未到手以前-,在滙兌還未合理開通以前,我們要求貸金,不然的話,我們連註冊繳費都有問題,而且連每餐所吃的白燒蘿蔔,甚至鹽可能都在廚房裡絕跡了。

黎明破曉前-四六事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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